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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财政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要到生产服务一线参加顶岗实习”的精神及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各专业教学计划及专业特点,制定本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顶岗实习和就业相结合,通过顶岗实习,让学生将已学到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综合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以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并达到企业的要求,逐步适应职业生活,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为毕业后适应职业岗位需要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对象和时间
参加顶岗实习的对象为三年级学生,从第三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实习,顶岗实习时间一年。
三、学生顶岗实习的任务与目标
1、通过顶岗实习,让学生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更好地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业务实践,熟悉自己将要从事的行业、企业运行情况,比较熟练地掌握专业技能,提高独立工作能力。
2、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完成一学年实践技能教学的相关内容。
3、了解实习企业概况和企业的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熟悉具体部门和岗位的业务流程、工作规范、处理方法;熟练掌握相应岗位的操作技能;形成职业能力和养成职业素养。
四、管理办法
1、顶岗实习工作由教务处安排和管理。
2、顶岗实习的具体时间由招生培训就业科和实习企业协商后告知教务处。
3、学生顶岗实习前,班主任要积极配合招生培训就业科、教务处对学生进行顶岗实习的教育和就业安置的政策、法规教育。
4、实习学生有权在学校发布的实习企业中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经家长同意、实习单位选聘,由学校派老师统一将学生送往实习单位。
5、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学校委托当地职介机构和实习企业进行管理。
6、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岗位由实习单位安排,原则上实习学生应服从安排。学校委托职介机构与企业协商确定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7、顶岗实习小组以企业为单位,各实习小组负责人定期与学校取得联系(每两周一次,假期除外),汇报各小组的实习情况,以便学校及时了解学生情况。
8、顶岗实习学生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生产安全、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提高心理承受能力,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9、顶岗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遵守城市文明公约,提高文明素养。
10、顶岗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如下安全要求:不准参加传销活动或变相传销活动;不准参加与自己身体条件不适宜的体育活动或其他活动;不准酗酒,注意饮食卫生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用电规则。若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告知实习单位,并及时报告学校。
11、实习期间如遇突发事件或工伤事故,实习学生本人或同学应立即向实习单位、职介机构和学校报告,学校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和实习企业联系及时处理和解决,保护好学生利益。
12、若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应出示实习单位的接收函,同时本人应与学校签订有关实习要求及人身安全方面的协议。
五、考核
1、实习企业对学生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实习态度、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
(1)实习单位表现:根据实习期间的表现,由实习单位评定成绩。
(2)考核成绩计算:由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各方面的表现综合评定。
2、考核成绩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档,并作为学业成绩记入档案。
3、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得颁发毕业证书。